组织结构

女工委员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8-10-11     分享到:

1、带领全院女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在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产业等方面发挥半边天作用。
2
、对女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女职工队伍。
3
、加强对女职工工作理论和政策的研究,维护女教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4
、对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女职工和热心女职工工作的女工委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5
、开展多种有益女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女职工的素质。
6
、教育女职工正确处理恋爱、婚姻、家庭问题,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活动,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渗透到每一个家庭,优化社会细胞,树立社会新风。
7
、向上级推荐的女代表、女劳模、三八红旗手等,有关部门应事先征求女工委员的意见。
8
、女工委员会有权监督、协助行政部门对各项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如有歧视、虐待、侮辱、迫害女职工的行为发生,女工委员会有调查事实真相、向上级反映和向广大女职工公布情况的权利。对危害女职工情节严重的人员,女职工委员会有权建议行政、司法部门追究责任。